淮安市智能织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织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淮安大成港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概算审核、施工招标文件合同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全过程跟踪审核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具体详见项目采购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智能织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能织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217:30到2025-05-19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314:3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2314:30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JY磋商20250429
(二)项目名称:智能织造产业园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80万元
(五)采购需求:概算审核、施工招标文件合同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全过程跟踪审核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委托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具体详见项目采购服务需求。
(六)服务期限:暂定360日历天,与施工同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线上获取: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磋商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4点30分
六、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3日14点30分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