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苏南电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苏南电缆厂房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原厂区内进行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5000m²,总建筑面积约92000m²。包括新建一座149.9m立塔(地上2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16362m²,最大跨度为12m)、约27191m²的超高压水平车间(含中压车间二期扩建)(地上1层,建筑高度约20.65m,最大跨度约30m,吊车最大为60吨)、建筑面积约1961m²的试验大厅(地上1层,建筑高度30.65m,最大跨度为38m);中压机房扩建(一期建设)约8605m²(4层,建筑高度23.85m,最大跨度约27m),现状中压车间消防及产线改造约18132m²;扩建约1480m²办公楼(五层,建筑高度19.4m,最大跨度8.5m),现状堆场改造及新建约12584m²电缆堆场,新建大门(含门卫)及物流门(含成品岗亭),封闭原大门并拆除原门卫室,室外总体(包括围墙、道路、地下管线(新建及迁改)、新建消防泵房、绿化景观、室外照明等)等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苏南电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苏南电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如兼任施工负责人则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
(B)设计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C)施工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
3.2.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4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5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217:00到2025-05-1917:00
获取方式:4.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①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01月-2025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工作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02:00至04: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314: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1314:00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南电缆厂房建设项目己由宜兴市数据局以宜数投备[2025]4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杨巷镇镇龙村兴业大道;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厂区内进行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55000m²,总建筑面积约92000m²。包括新建一座149.9m立塔(地上2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16362m²,最大跨度为12m)、约27191m²的超高压水平车间(含中压车间二期扩建)(地上1层,建筑高度约20.65m,最大跨度约30m,吊车最大为60吨)、建筑面积约1961m²的试验大厅(地上1层,建筑高度30.65m,最大跨度为38m);中压机房扩建(一期建设)约8605m²(4层,建筑高度23.85m,最大跨度约27m),现状中压车间消防及产线改造约18132m²;扩建约1480m²办公楼(五层,建筑高度19.4m,最大跨度8.5m),现状堆场改造及新建约12584m²电缆堆场,新建大门(含门卫)及物流门(含成品岗亭),封闭原大门并拆除原门卫室,室外总体(包括围墙、道路、地下管线(新建及迁改)、新建消防泵房、绿化景观、室外照明等)等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1.3合同估算价:约24255.75万元;
2.1.4工期要求:6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01日(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4月01日。
2.1.5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限额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发包人认可。其中新建电缆生产车间设计文件报相关部门审批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②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根据招标文件发包人需求任务书确定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
(2)施工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立塔、新建及改扩建电缆生产车间、扩建办公楼(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智能化、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防水工程等)、新建电缆堆场及现状电缆堆场改造(含土建基础、预埋件、预留电气接口及协调管理,含行车迁移、安装及调试)、新建大门(含门卫)及物流门、现状主入口封闭及改造、室外总体(包括围墙、道路、新建及迁改地下管线、新建消防泵房、绿化景观、室外照明等)等实现发包人要求的建筑效果和使用功能的各类设施系统的施工。以及为了满足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等)、项目的档案资料备案移交等,均在本合同范围内。
(3)工程的采购范围包括:项目新建及改建部分的行车、电梯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
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注: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所载总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开标之日计算)。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非科室章、项目部章,签字须手签,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
(B)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或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以上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注:单项合同总以施工合同所载总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开标之日计算)。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如兼任施工负责人则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注: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所载总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开标之日计算)。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非科室章、项目部章,签字须手签,否则不予认可),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
(B)设计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总以合同总建筑面积或设计批复文件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以上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
(C)施工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注: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以施工合同所总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开标之日计算)。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
3.2.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4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5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3.3自2025年03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人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具体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3.1,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资料:①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5年01月-2025年0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9日,(工作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02:00至04:3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3日14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