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本部大楼及同城机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本部大楼及同城机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4.711811万元,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本部大楼及同城机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本部大楼及同城机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2.1.3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2.1.4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2.1.5投标人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100万元以上(含)经济损失类重大安全事件。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2.1.7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2.1.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2.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20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0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本部大楼及同城机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1.3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最高限价(含税) 招标内容及要求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本部大楼及同城机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年 4247118.11元(其中:消控值班员费用最高限价1024800.00元)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0000.00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方式:15711452078
联系邮箱:zbgs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