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0吨改性塑料粒子生产项 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NJXX-2025-0430-01)
项 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50000吨改性塑料粒子生产项 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20万元,招标人为江苏京利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本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 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 目名称:年产50000吨改性塑料粒子生产项 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2、
最高限价:17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3、招标内容:年产50000吨改性塑料粒
子生产项 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工期:60天。5、项 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空港经济开发区鹏程路以北坤宁路以东。
范围:本招标项 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年产50000吨改性塑料粒子生产项 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产50000吨改性塑料粒子生产项 目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工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项 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
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
划、园林绿化设计、景观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
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
境艺术等专业)。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 目的监理人、代
建人、项 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 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 目的监
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
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
标项 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
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本项 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3009:00到2025-05-0917:00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
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014: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2014:00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 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