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2025-2026年总部基地空调、供热、新风系统及场段空调系统维保委外项 目招标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5-049)
项 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2025-2026年总部基地空调、供热、新风系统及场段空调系统
维保委外项 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
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 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一号线百园路车辆基地、燕儿窝停车场空调设备故障维修。主
要包括空调设备:多联机空调、精密空调、立式空调及壁挂空调等设备的故障修。乌鲁木齐
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分为A区、B区、C区、D区、地下室五个部分,园区
内共设置冷冻水型风机盘管约2609台,精密空调约58台,多联分体空调室内机约204台,
分体空调室外机约41台,新风机组,空调机组及热回收机组共约76台,制冷机组4台
范围:本招标项 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2025-2026年总部基地空调、供热、新风系统及场段空调
系统维保委外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2025-2026年总部基地空调、供热、新风系统及场段空调
系统维保委外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 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 目业绩是指公建筑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维修或维保项 目。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 目人员不少于2名技术负责人及1名项 目负责人,其中项 目负责人
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 目的项 目负责人职务。
注:业绩证明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拟投入现场操作人员不少于5名,且分别具有焊工证、制冷专业维修技能证、
登高证、电工证,证书合格、有效。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 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 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的投标。
3.5.3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 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10时30分到2025年05月13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及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11
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11时00分
七、其他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2025-2026年总部基地空调、供热、新风系统及场段空调系统维
保委外项 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 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 目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
2025-2026年总部基地空调、供热、新风系统及场段空调系统维保委外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 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 目名称: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2025-2026年总部基地空调、供热、新风系统及场段
空调系统维保委外项 目。
2.2项 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4项 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4.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一号线百园路车辆基地、燕儿窝停车场空调设备故障维修。主要包
括空调设备:多联机空调、精密空调、立式空调及壁挂空调等设备的故障修。设备数量暂定
如下:
(1)百园路车辆段内相关设备:空调室内机约461台,空调室外机约114台;
(2)燕儿窝停车场内相关设备:空调室内机约103台,空调室外机约40台;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部分标准和要求”。
2.4.2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分为A区、B区、C区、D区、地下室
五个部分,园区内共设置冷冻水型风机盘管约2609台,精密空调约58台,多联分体空调室
内机约204台,分体空调室外机约41台,新风机组,空调机组及热回收机组共约76台,制
冷机组4台;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园区内制冷机组、空调内外机、板式换热
器、冷却塔进行维护保养;对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园区内制冷、新风设备制冷换热站内大
型阀门、电机等相关设备故障时进行维修。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部分标准和要求”。
2.4服务周期:
本项 目暂定总服务周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
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项 目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 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
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类似项 目业绩是指公建筑范围内的中央空调维修或维保项 目。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 目人员不少于2名技术负责人及1名项 目负责人,其中项 目负责人
应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 目的项 目负责人职务。
注:业绩证明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业主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拟投入现场操作人员不少于5名,且分别具有焊工证、制冷专业维修技能证、
登高证、电工证,证书合格、有效。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 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 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的投标。
3.5.3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11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 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