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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瓦提粤水电20万千瓦/80万千 瓦时构网型储能项 目EPC总承包工程预招标招标

发布日期:2025-05-04 浏览次数:12

阿瓦提粤水电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 目EPC总承包工程预招标招标

(招标编号:TC259H0DQ)

一、招标条件

本预招标项 目阿瓦提粤水电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 目EPC总承包工

程预招标(项 目名称)已由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 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408221307652900000305)(批

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项 目

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标段/包/组包名称)进行公开预招

标。

阿瓦提粤水电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构网型储能项 目招标采用预招标方式,待该

项 目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及投资预算后,则双方执行该招标结果,并签订该

项 目合同;若该项 目未通过招标人上级公司投资决策及投资预算,则不执行该招标结

果。因不可抗力、项 目决策或其他原因导致项 目无法实施给投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

人知悉。

二、项 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 目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

2.2项 目建设规模:本期建设构网型储能容量为200MW/800MWh。根据本项 目接入系统

批复,本项 目新建1座阿瓦提粤水电储能220kV升压汇集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粤水

电阿瓦提220kV汇集站,导线采用JL/G1A-2×630,线路长约0.3km。

2.3项 目建设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5日前并网。

2.4招标范围: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监造;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电网及政府相关

手续的办理;科技创新、整体项 目管理、调试、试运行、质量监督、移交生产验收、竣

工验收(含竣工验收前的全部专项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技术协议的编制工作;

(2)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其中:储能设备甲

招乙购;主变甲招乙购;GIS组合开关设备甲招乙购;SVG无功补偿设备甲招乙购;高低

压开关柜设备(含预制舱)甲招乙购;综合自动化(含: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

自动装置设备、视频监视设备、预制舱等)甲招乙购】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

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以及设备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

另外,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技术协议内的

清单和专项约定配备;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

缆、控制电缆、钢芯铝绞线、光纤光缆、避雷线、接地材料、塔材、进线间隔、通信、

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统一使用带标志的复合盖板)和电缆标示桩(按招标人标准制

作)等工程配套及相关的材料,以及材料的运输、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

(4)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储能区、进场道路的改造、施工损毁道路的修复、场

内检修道路、电池仓基础、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基础、钢管式门型构架和独立避雷针、SVG

基础、升压站(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集电线路、杆塔基础、接地、建

筑装饰、场区绿化、堆场或弃渣场的建设使用及维护、供水供电工程等相关土建工作,

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建设及拆除(恢复原貌)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

场地、生活办公生产等,由承包人负责,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

(5)本工程外送线路及对侧变电站新建/扩建/改建间隔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

限于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试验、调试、扩建间隔、线路参数测试

及保护定值计算,编写送电方案,整体自动化联调及整条线路的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

涉及跨越钻越(包括公路、铁路、线路、航道等)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土地征租、青

苗补偿、土地流转出让费及其补偿费用、手续办理及协调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用

地手续),直至线路正常投运的所有工作;

(6)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

化等)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安评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上述

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含验收),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

(7)办理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施

工备案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

产权证办理等(如有);

(8)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完成储能电站及升压站的土地征租、青苗补偿、土地流转等

相关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费用。发包人负责签订征地、土地流转补偿协议、青

苗赔偿协议,由发包人负责土地出让费及其补偿费用、建设期的租地费用、青苗补偿费

用。承包人承担杆塔迁改费用、通道砍伐费用、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及费用等;

(9)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验收(满足电力公司的最新标准要求)、各种证照手续,

满足电网建模要求(新能源场站机电、电磁暂态建模等),完成各种检测、试验、调试、

校验、联调、240小时试运行、整体工程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检测验收、消

防工程验收、储能电站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等)、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沉降观测、性能试验

(包括但不限于充放电效率、能量存储容量和响应速度、储能系统稳定性、快速频率响

应入网检测试验、AVC性能试验、SVG性能试验、储能设备涉网试验等内容符合电网要

求)、试运行的技术支持、质保期服务、工程保险购买、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等全

过程工作;接入电网等所有手续的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站全程验收并取

得报告;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报告;电网公司并网验收并取得报告;电科院

技术监督验收并取得报告;保护定值计算及备案;省(地)调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

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自动化点表、通讯业务办理、调度

命名及设备编号、调管权限范围划分、省(地)调各专业资料报送及录入,办理过程中

如遇增项按照电网公司新要求办理等】,并支付相关费用,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

测(如有),必须由发包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由发包人签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协调工作及配合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以上如有);

(10)本项 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储能设备进

入质保期;

(11)科研创新项 目

最终课题及成果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项 目需要及实际进展商议决定;

(12)承包人应保证用于本项 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发

包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3)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项 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

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以上承包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注:上述标段中标人应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

堆放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站(若自建)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的各项手续,

相关风险自行承担,中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中标人必须配备专

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

的阻工问题。

以上承包范围内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5本招标项 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其他补充(如有):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A和B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电力(新能源发电或风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B、B、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

许可证副本、业绩项 目合同的复印件】。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

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声明》原

件并对应加盖各自公章)。

3.4投标方(联合体各成员)在近3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

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情况;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

3.5施工单位委派的项 目负责人应为项 目经理。项 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类)。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或能够提供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

印页。

3.8近年财务状况: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

状况[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

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承诺书。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 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 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

头人,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

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经理的人员为牵

头人正式员工。项 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且投标登记时所提供的

人员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安排如下:

1)、招标发布时间:2025年5月1日~2025年5月8日。

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5年5月1日

3)、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5年5月8日

4)、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9: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国家规定可以二维

码查询真伪的除外),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投标登记。投标

登记资料一式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登记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复印件,原件备查;

6)、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10时00分-11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11时00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来递交投标文件的,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

有)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 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