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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6 浏览次数:9

保康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保康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保康县碳汇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保康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采 购人为保康县碳汇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BKCX-CGZB-2025004
2、项目名称:保康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碳汇市场营销的实际收益比例报价,投标最高限价为实际收益的43%。
5、采购需求:
(1)项目地点:保康县
(2)采购需求:碳汇的设计、项目审定、备案;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查与核证、减排量签发与备案、后期的碳汇市场营销等;联合开发林业碳汇,
完成进入国家CCER平台进行备案和签发。(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标包划分: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
(1)项目开发时限:项目申报期,即从签署项目开发合同起至项目备案,不超过18个月。(如无特殊情况,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此项工作,采
购人有权另选项目合作开发服务方,同时终止开发合同)
(2)项目合作年限:项目收益期合作年限初步确定为一个计入减排期,即20年。具体合作年限以最终签订开发合同约定的年限为准。项目实施期间,若遇 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致使项目无法实施,经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下戴
3、方式:下载《报名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报名表》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盖章扫描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送到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按报名表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未盖章扫描的不予受理。因报名表信息错误导致联系不上或无法发送文件的,代理机构概 不负责。
4、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7日9:00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8310640219
邮  箱: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