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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自动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6 浏览次数:10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自动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自动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B(2025)-02-016
项目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自动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自动消防设施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294091,42元
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等级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5月06日至2025年5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开户银行和账号)材料;
③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前来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不合格或不全的,不予发售。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5年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8310640219
邮  箱: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