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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施工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次数:10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施工劳务分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施工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6.112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宁河建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施工劳务分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施工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施工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营业执照或相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保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口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8.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宁河区潘庄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消防救援站施工劳务分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清单。

7.2工期:拟开竣工时间2025年6月15日-2025年11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7.3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6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4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5月16口16:00(北京时间);

7.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全部彩色PDF扫描件发送至我单位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获取“投标人登记表”。招标文件0元/本,售后不退。

7.5.1加盖单位公章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7.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证书;

7.5.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5.4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5.5若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提交合格资料的不具备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应在提交资料的电子邮件中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

7.6最高限价:436.1123万元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