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事业部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事业部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9万元,招标人为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事业部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包括110V/220V直流充电机特性测试仪1台、电量数据采集分析仪1台、电能质量分析仪1台、频率变化信号源1台、380V直流蓄电池组放电测试仪1台、微型恒温槽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0V/220V直流充电机特性测试仪;(002)电量数据采集分析仪;(003)电能质量分析仪;(004)频率变化信号源;(005)380V直流蓄电池组放电测试仪;(006)微型恒温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10V/220V直流充电机特性测试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投标资格。
(5)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对供应商失信行为扣分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12分但尚未被列入“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除外。),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①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②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电量数据采集分析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投标资格。
(5)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对供应商失信行为扣分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12分但尚未被列入“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除外。),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①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②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电能质量分析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投标资格。
(5)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对供应商失信行为扣分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12分但尚未被列入“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除外。),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①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②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频率变化信号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投标资格。
(5)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对供应商失信行为扣分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12分但尚未被列入“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除外。),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①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②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380V直流蓄电池组放电测试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投标资格。
(5)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对供应商失信行为扣分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12分但尚未被列入“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除外。),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①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②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微型恒温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投标资格。
(5)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对供应商失信行为扣分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12分但尚未被列入“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除外。),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①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②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8日17时30分到2025年05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8时4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8时4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2025年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事业部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T2025-DW06M)招标人为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预计采购金额159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5年广西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事业部第一批仪器设备采购,包括110V/220V直流充电机特性测试仪1台、电量数据采集分析仪1台、电能质量分析仪1台、频率变化信号源1台、380V直流蓄电池组放电测试仪1台、微型恒温槽1台。
2.2交货时间:标段一~标段六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广西南宁市等地)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
标段一:110V/220V直流充电机特性测试仪;
标段二:电量数据采集分析仪;
标段三:电能质量分析仪;
标段四:频率变化信号源;
标段五:380V直流蓄电池组放电测试仪;
标段六:微型恒温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招标、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3)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投标资格。
(5)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对供应商失信行为扣分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12分但尚未被列入“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除外。),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7)①本项目非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合法授权或者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括有效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证书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或代理证书等);
②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相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相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无效;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
平台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8日17时30分00秒至2025年5月14日17时30分00秒,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获取。
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9日08时4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08时40分00秒。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haobiao797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