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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韶山学校高中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13

湖南省韶山学校高中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韶山学校高中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00万元,招标人为韶山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一栋五层高中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300.05m²,高度21.75m,配置标准教室、教师办公室、活动室等(具体情况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绿色建造方式、绿色建材应用等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韶山学校高中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韶山学校高中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8日15时00分到2025年05月2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有投标意愿者,线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韶山学校高中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已由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韶山学校高中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发改审批【20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韶山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为韶山学校,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韶山学校高中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

2.2建设地点:韶山市东方红路18号韶山学校;

2.3项目基本情况:新建一栋五层高中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7300.05m²,高度21.75m,配置标准教室、教师办公室、活动室等(具体情况详见初步设计图纸);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级,绿色建造方式、绿色建材应用等详见初步设计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7300.05m²;

建筑高度21.75米;

单体建筑面积7300.05m²;

工程规模中型;

总建筑面积7300.05m²;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21.75米;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24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06-05,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6-01-31。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②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其他:(1)各投标人需注意,机器管招标将对个人数字证书中证件号码进行验证,验证不通过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及时按照检查方法自行检查确认,或直接联系所办理CA证书的CA证书服务机构确认。

(2)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标阶段不作要求,中标单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本招标公告第4.3款入围业绩要求为: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4)在投标文件评审期间,请各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收评审小组在交易系统平台提出澄清的要求,并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系统平台提交加盖电子签章的澄清补正文件(若需要澄清);如在评审小组澄清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内予以答复,视同为投标人放弃澄清权利,由此产生的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便于中标后资料存档及结算需求,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加盖有中标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1份,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交易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本项目定标方式为评定分离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票决法方式确定中标人。

3.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施工(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系统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_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