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3#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除尘器和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3#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除尘器和脱硫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YNZZHW-JTT202504-10,招标人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项目(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工程概况: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青武山,厂址毗邻安宁市市区,距昆明主城区25公里,车程30分钟。厂内有铁路专线连通成昆铁路,厂址北侧紧邻杭瑞高速公路安宁东收费站,厂区门口经过245国道石安公路安宁段(双向8车道)。昆明盐矿3#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由长沙锅炉厂生产制造,为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按照“Π”型布置并于2011年建成投入运行,采用热电联产模式配套15MW汽轮机向制盐装置供汽,燃煤购自云南滇东区域,采用褐煤掺烧。
2.1.2招标范围:昆明盐矿3#4#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脱硫系统改造,电石渣-石膏湿法老塔改造(增加塔盘、增加循环泵及喷淋层、更换除雾器)、电袋除尘系统维护(除尘器静电场区的阴极系统、阳极系统、阴阳极振打系统、进口喇叭三层布风板全部更新,解决除尘器布袋区密封盖板漏风问题),整套完整的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设计联络)、设备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改造范围内的保温及脚手架;改造后的钢结构全部进行油漆防腐;影响改造的旧有设备、管道、沟道、电缆和桥架、控制箱等所有设备及建构物拆除和恢复工作;现场施工安全隔离措施;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2号脱硫塔排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用的烟气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返回设备厂家,依据HJ 75-2017,HJ76-2017法规要求,设定新的监测量程,并对更改量程后的烟气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进行安装、调试,通过环保验收工作等。
2.1.3工期
总工期128日历天,具体如下:
2.1.3.1设计工期
15日历天(合同签订日期至工程设计(含施工图)通过发包人审查日期)。
2.1.3.2 采购备货工期
30日历天(工程设计(含施工图)通过发包人审查日期后一日至开工日期前一日)。
2.1.3.3施工工期
50日历天(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承包内容具备试车之日),先期停运4#炉,利用30日历天时间完成4#炉除尘器系统改造,4#炉改造施工20日历天后停运3#炉利用30日历天时间完成3#炉除尘系统、脱硫系统改造。本工程项目同期进行脱硝系统(低氮燃烧+SNCR优化改造)超低改造。
2.1.3.4试运行、性能考核及初步验收
33日历天(投用试运行日期至发包人签发初步验收合格证书日期),设备连续稳定试运行30日历天(满足后才进行性能考核及初步验收),性能考核及初步验收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及成员应分别提供。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提供一个锅炉负荷在75t/h及以上脱硫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和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提供用户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携带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获取)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10:0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