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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州精河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建设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11

博乐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州精河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建设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州精河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建设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7.83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州精河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建设施工集中采购项目》,拟对博州精河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建筑面积3074.33m²。主要功能为营业厅及办公,建筑高度20.1m,结构形式地上为框架结构,建设地点为新疆博州精河县伊犁路31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精河县支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州精河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建设施工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州精河县支行营业用房维修改造建设施工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房屋建筑或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不得少于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包含项目主要施工人员)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人没有被招标人或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宜布限制投标或禁止投标(以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正式的书面文件或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或提供相关证明承诺函。

10.投标人应出具书面承诺:5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通报,能够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窗口视觉形象建设标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手册》等规范要求设计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11.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列入,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工程转分包,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其他说明:

1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3投标人与农发行存在一方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到2025年05月16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1至11项)内容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获取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11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