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025年度胶印机一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6-2540NJ00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025年度胶印机一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徐州 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025年度胶印机一台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025年度胶印机一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025年度胶印机一台采购项目: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
起),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 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 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
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0817:00到2025-05-1917:00
获取方式: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以供审核:(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4)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 户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909:3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05-2909:30
七、其他
受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委托,对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025年度胶印机一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 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56-2540NJ0006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是徐州华艺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025年度胶印机一台采购项目,包括送货及相关服务。
名称数是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胶印机1台27000000
备注:以上报价含运费、税费、装卸、安装、安全调试及相关服务。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
起),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 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 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 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9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的扫
描件发送至邮箱以供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个人汇款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将电汇凭证电子版(包括投标联系人及方式)发送至邮箱。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其他事项: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2、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招标人新采购项目。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 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hb66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