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风电叶片制造基地项目设备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风电叶片制造基地项目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0.8万元,招标人为东方电气(格尔木)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格尔木风电叶片制造基地在建厂房内安装8台32t桥式起重机和一套VOC催化燃烧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I标段(双梁桥式起重机);(002)Ⅱ标段(VOC催化燃烧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I标段(双梁桥式起重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002Ⅱ标段(VOC催化燃烧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5日17时30分
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网上,在线进行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文件售价:I标段(双梁桥式起重机):人民币800元/份,Ⅱ标段(VOC催化燃烧系统):人民币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风电叶片制造基地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东方电气(格尔木)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方电气(格尔木)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风电叶片制造基地项目设备采购;
2.2项目地点:格尔木工业园昆仑重大产业基地;
2.3招标范围:
I标段(双梁桥式起重机):双梁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交验、取证、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保养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Ⅱ标段(VOC催化燃烧系统):整套VOC催化燃烧系统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交验、取证、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保养以及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
2.4交货期:I标段(双梁桥式起重机):起重机设备应于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设备供应及现场安装调试;Ⅱ标段(VOC催化燃烧系统):VOC设备应于2025年6月10日前进场完成预埋施工并于2025年8月20日前完成设备供应及现场安装调试。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I标段(双梁桥式起重机)和Ⅱ标段(VOC催化燃烧系统)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I标段(双梁桥式起重机):①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Ⅱ标段(VOC催化燃烧系统):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I标段(双梁桥式起重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32t及以上桥式起重机采购及安装。
Ⅱ标段(VOC催化燃烧系统):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废气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3.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