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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5-05-07 浏览次数:15

有关-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TCC2500512487)的公开招标工作。

一、项目简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总部大楼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907号至933号,东邻共和新路、南至中山北路、西至普善路、北邻柳营路,处于上海市内环中心区域。总建筑面积43886.43㎡,其中A幢地上14层,建筑面积29576.25㎡,地下2层为车库,建筑面积12096.73㎡;C幢3层,建筑面积2213.45㎡。本次物业招标服务内容主要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安全管理服务、环境绿化服务及工程管理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试用期3个月,首次考核满意率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出具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须至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益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由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金融机构30000㎡及以上办公楼或非金融机构50000㎡及以上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案例。所有案例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签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如合同内没有面积,需额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该物业服务大楼自有产权归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同案例无效。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或OHSAS18001)系列体系认证 (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有效的截图)。

5、投标人物业服务项目自2022年度以来须被评为过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非居住物业)(须提供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的物业管理优秀示范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人项目管理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