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人工消减雾霾设备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QN-WLMQ-2025-0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人工消减雾霾设备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83200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 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人工消减雾霾设备维保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人工消减雾霾设备维保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10时30分到2025年05月1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④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制,包括项目名称、单位 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号等内容)。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 材料的,上述资料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投标供应商采取现场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的,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元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