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办公网络系统存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办公网络系统存储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2017年我司启动了乌鲁木齐城轨集团办公网络系统一期项目,历时4年完成了办公协同、人资、财务、档案、物资、合同系统的建设,以上系统均已上线运行。公司机房现有服务器6台,存储设备2台,服务器设备通过集群部署了云平台为各系统提供虚拟机作为应用服务器。上述设备承载着一期系统等若干应用的部署。
目前公司财务系统已完成搭建,该系统专业性较强且根据政策变动较多,对公司内部系统数据影响较大。系统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对设备及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业务连续性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故通过采购财务系统、办公网络部分硬件维保,能及时获得更新支持,数据处理支持,业务报表调整,使系统符合业务部门业务需求且能正常稳定运行。
2.3 采购范围: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办公网络系统存储设备所属软、硬件的维保、巡检和相关技术问题处理、保障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周期:暂定自2025年6月1日起至期满一年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办公网络相关维保业绩或办公网络相关集成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内容、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人员要求: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专业技术工程师不少于3人,组成维保技术组,组内人员需有两人以上持有网络工程师或网络管理员等网络相关资质认证。总人数不少于4人。
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职称证明或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申请人于2025年 4月30日至2025年 5 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