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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楼2配电箱(柜)采购招 标

发布日期:2025-05-01 浏览次数:6

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楼2配电箱(柜)采购招 标

(招 标编号:ZHBT(ZB)20250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 标条件

本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15、8楼配电箱(柜)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3.0363万元,招 标人为北京市东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 标范围

规模:本货物采购项目名称: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15、8楼配电箱(柜)采购;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413.0363(万元):本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供货、运输、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他要求招 标范围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15、8楼所需配电箱(柜)供货,共计:约2395台:交货地点:招 标人指定地点:交甚期间

历天,实际供货开始日期以进场计划单为准。

范围:本招 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 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15、8

106101312

楼配电箱(柜)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15、8楼配电箱(柜)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320万元以上的配电箱(柜)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320万元以上的配电箱(柜)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持有3C认证或3C强制性认证自我声明或CQC认证

4、本货物采购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 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招 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被委托人领取招 标文件时携带)购买招 标文件,招 标文件每

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