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地下车库1配电箱(柜)采购招 标
(招 标编号:ZHBT(ZB)20250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 标条件
本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6、7、9楼和地下车库配电箱(柜)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5.1558万元,招 标人为北京市东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 标范围
规模:本货物采购项目名称: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6、7、9楼和地下车库配电箱(柜)采购:本货物采购项目的合同估算价:425.1558(万元);本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供货、运输、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他要求:招 标范围: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6、7、9楼和地下车库所需配电箱(柜)供货,共计:约950交货地点:溶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90日历天,实际供货开始日期以进场计划单为谁。
范围:本招 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 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67、g
楼和地下车库配电箱(柜)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卢沟桥乡张仪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19号楼及地下车库工程6、7、9楼和地下车库配电箱(柜)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340万元以上的配电箱(柜)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340万元以上的配电箱(柜)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2、本货物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持有3C认证或3C强制性认证自我声明或CQC认证
4、本货物采购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 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招 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被委托人领取招 标文件时携带)购买招 标文性: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45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时45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