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碳纤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监理)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龙井市碳纤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已在吉林省企业投资管理 平台备案,备案流水号:2024011222240503100311,建设资金来源为银 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春汇新兴材料 产业园(延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以资格 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井市碳纤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其中1-5#地上建筑面积40480.00
m,6#地上建筑面积42807.00m,7#地上建筑面积42807.00m,8-12#地
上建筑面积40480.00m,13#地上建筑面积13355.00m,14#地上建筑面积
13356.00m,15#地上建筑面积13357.00m,16#地上建筑面积13358.00 m)。其中1-5#为厂房(生产线)、6-7#为碳纤维生产车间、8-12#为氢气 瓶生产线、13-14#为研发楼、15-16#综合楼。
2.3招标范围: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程建设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
2.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起二年半(30个月);
2.8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 格工程。
2.10监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 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 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 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3.82019年3月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法定公休
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投标者需要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打电话进行确认。如 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报名资料后24小时内在邮箱里 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 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 功的投标人邮箱,填写后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纸质版扫描件 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完整的 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资料开标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也可直接到我公司 进行报名。
4.2报名所需资料: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监理资格证 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及复印件。投标期间不 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代理人。
4.3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 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8310640219
邮 箱: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