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电器类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电器类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审议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以下简称 “ 工商银行宁夏分行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拟入围投标人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年 ) 备注
1 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电器类设备采购项目 3家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服务要求” 2,000,000.00
2. 招标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电器类设备采购 ,服务期限 3年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高管及企业员工均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诚信要求
2.1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的承诺函。
2.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2.3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成立之日起未被金融机构列入失信、违法、违规、犯罪等行为的承诺函。
3.公正性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所代理电器品牌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证明有权销售相关产品。
4.2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国家质量监测合格认证,且提供的电器必须满足国家节能环保认证。
4.3投标人须具有自营的电商平台,提供有效期内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5.财务能力要求
5.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
6.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宁夏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宁夏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6.3电商平台供货必须为免费送货。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2同类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与政府、国企、金融行业、中型以上民营企业的合作经验,具备购置电器的安装、运输、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专业服务团队;并提供有关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日期为准)。
7.3供应商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报告并截图)、政府采购网的违法犯罪及失信情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法人及工作人员发生过行贿、受贿案件;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投标采购事宜,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4外省投标人一旦入围,须在宁夏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售后办事处,便于提供服务,出具承诺文件。
7.5供应商出具以下承诺函: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承诺向招标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供应商自企业成立之日起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的情况。
( 3)供应商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 的潜在 投标 人 请于 202 5 年 5 月 12 日至 202 5 年 5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每日上午 9 : 00 -12:00,下午14: 3 0- 18 : 00 (北京时间) 。
2.获取方式:潜在 投标人 将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所代理电器品牌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业绩列表及合同(或发票)、纳税证明、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承诺(应在邮件中写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报名 。
注: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 202 5 年 06 月 03 日 9 时 00 分 。
5.2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