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业培育基地项目A地块幕墙工程
(招标编号:JHX-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业培育基地项目-A地块幕墙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15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本次招标范围为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业培育基地项目-A地块幕 墙工程;招标图范围内外立面铝板幕墙、玻璃幕墙、石材幕墙、主入口雨棚装修、外墙面岩棉保温、外墙涂料及真石漆;甲方有权 变更幕墙装修工作内容(甲方保留变更乙方施工范围权利);具体工程施工范围由甲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委托乙方施工(具体范围与内 容详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业培育基地项目-A地块幕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产业培育基地项目-A地块幕墙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壹级(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 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1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不得少于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4.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不得少于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5.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 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 报表附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
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至日期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8.其他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9日10时00分到2025年05月08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的单位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业结及企业信营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二套复 印件。证件齐全合格的单位可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10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hb66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