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郊安置所2025年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LB2025042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西郊安置所2025年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标段:30万元;2标段:150万元;3标段:9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西郊安置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标段;(002)2标段;(003)3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 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 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 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 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 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 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 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 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
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
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 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 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 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 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 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
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 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 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 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 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函);
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 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 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申明);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05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
联系人:刘工 18310177803 邮箱:zblg1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