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9.62986万元,招标人为辉南县辉南镇中 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
(003)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三标段):
(004)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四标段);
(005)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五标段);
(006)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六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2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3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4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5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6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辉南县辉南镇中心小学等八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一标段(猪肉):103.010761万元;二标段(牛肉):23.7884万元;三标段(蔬菜):74.665519万元:四标段(蛋类):21.38183万元:五标段(禽类):10.98059 万元;六标段(土杂):25.80276万元,有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4、供货需求:一标段:猪肉:二标段:牛肉;三标段:蔬菜:四标段:蛋类;五标段:禽 类;六标段:土杂(详见招标文件)。
5、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折扣系数报价(折扣系数报价为0.9,不允许有其他报 价,若出现其他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
7、中标供应商数量:一、三标段各3家:二、四、五、六标段各1家。
8、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供货商每学期接受学校的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学
校有权更换供货商家。
9、交货地点:各学校指定地点。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供应商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段的合法资格,能提供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二)供货商可以多个片区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片区,只要前面片区标段中标,不再允 许参加后面的片区的招投标活动。(本片区为辉南镇中心小学片区,其他片区为:辉南县第 一中学片区,辉南县第五中学片区,辉南县楼街乡中小学片区)
(三)供应商可对本项目进行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得兼中,只能有一个标段中标(以先中 标的标段为准)。
(四)商品运输到达供货地点,必须确保肉类的新鲜程度,不允许有异味、变质产品。中标 的供货商必须无条件为片区所有单位供货,不能因路途远、数量少而拒绝配送。
(五)供货商须保证质量且不高于市场价格。校方定期进行市场询价,如供货商所提供的货 物高于市场价,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供货商应足以保证片区学校的运力,保证在学校要求的时间节 点送货。
(七)供应商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
(八)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
(九)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的记录。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每标段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每标段300元,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5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方式:15711452078
联系邮箱:zbgs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