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将军大酒店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XJL-ZB-2025-45-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尉犁县将军大酒店设计及施工BPC总承包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西域将军大酒店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工程概况:本酒店位于尉犁县,位于孔雀路与光明路交叉路口西南侧,县政府斜对面,尉犁县公园北侧,占地面积64048m,酒店建筑面积约4800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尉犁县将军大酒店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尉犁县将军大酒店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设计甲级资质;(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筑施工总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技术专业职称且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
有效期内;(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时间为准附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类似业绩不得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为准,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意一名成员满足上述条件即可。(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或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网页截图;(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到2025年05月16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申领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一份领取招标文件或将报
名资料加盖公章制作成PDP扫描件发送邮箱获取招标文件。(以上两种获取文件方式可任选一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11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