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照湖酒店群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双照湖酒店群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3.68 万元,招标人为咸阳市城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双照湖酒店群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照湖酒店群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双照湖酒店群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网站截图加盖公章);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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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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