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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勘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0 浏览次数:7

有关-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勘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0327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勘察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巴州若羌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电源项目新能源部分道路、供水、供电及地质勘察工程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北侧,工程场区涉及三个乡镇。本工程项目主要开展新能源基地主干道路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治沙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等内容。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涵盖手续办理、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包括新能源主体工程(F1、FG1、FG2、G1场址)所有风机基础、光伏区、升压站、储能站、场内架空集电线路的详细勘察(满足初设及施工图设计要求))、调试、验收(含专项验收)及工程移交等全过程建设监理服务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工程投资管控、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管理、技术资料审查、环水保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及信息管理、参建各方关系协调、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总承包方移交档案的检查和审核等以及业主认为需要配合完成的其他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成,计划服务期36个月(其中现场服务期12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始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周期保持不变。

新能源基地主干道路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治沙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共214日历天;新能源主体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计划于2025年8月开始,具体以业主书面指令为准,完成时间为新能源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提供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签订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业绩和单项合同签订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和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且材料中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具体工作内容等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3)人员要求: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不得少于10年工作经验,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政道路或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总监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若所提供的合同文件中未体现人员任职相关信息,还需提供能够体现人员任职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拟任副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05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6日17时3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