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加电站一号站储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能源加电站一号站储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300万元,招标人为山东鑫之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能源加电站一号站储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能源加电站一号站储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截止开标当日),可提供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材料复印 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需提供声明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至今(含6月份)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 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 不足3个月的(截止开标当日)提供自成立以来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 料);
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6月至今(含6月份)任意1个月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 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截止开标当日)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方式:15711452078
联系邮箱:zbgs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