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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便利店建设经营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8 浏览次数:20

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便利店建设经营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便利店建设经营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便利店建设经营商遴选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便利店建设经营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便利店建设经营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 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

5.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

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4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30分


联 系 人 : 杨先生

联系方式:15711452078

联系邮箱:zbgs7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