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
一、招标条件
本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承销费总价不超过实际发行金额的1%(0.2%/年),招标人为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申报发行“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暂定名),发行额度不超 过8.5亿元,服务期不超过7年(债券筹备及发行期不超过2年,债券存续期5年)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主承销商、联席承销商(如有)负责确定并组建债券 发行工作团队,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工作及后续受托工作,确保本 次债券完成发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金融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同时具 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可从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 务资格。
(2)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
(1)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第1-6条及第7条的(2)、(3)全部要求;
(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3)联合体牵头人由供应商在联合体协议书自行确定:
(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 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邮政等有行业特殊情况 的可以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单位授 权(本项目仅接受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工本和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项目: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 具(PPN)。
三、资金来源及标的所属行业:资金已落实,承销费总价不超过实际发行金额 的1%(0.2%/年)。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招标项目简介:
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申报发行“邛崃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暂定名),发行额度不超过8.5亿元 ,服务期不超过7年(债券筹备及发行期不超过2年,债券存续期5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主承销商、联席承销商(如有)负责确定并组建债券发行工作团队,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报批工作及后续受托工作,确保本次债券完成发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联 系 人 : 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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