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第三标段EPC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第三标段(EPC)—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水利水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590块物联网水表采购及相关售后服务(参数详见需求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第三标段(EPC)—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第三标段(EPC)—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国内产品厂家必须持有DN15、DN20、DN2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国外进口产品厂家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6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30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6日10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保障工程第三标段(EPC)—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12590块物联网水表采购及相关售后服务(参数详见需求清单);
供货地点:巩留县项目所在地;
供货期限:自甲方下达供货通知后20天供货完成: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