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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5-05-08 浏览次数:22

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 标编号:JYGZ25ZA12NO01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 标条件
本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非财政性资金124万元,招 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二、项目概况和招 标范围
规模: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1项
范围:本招 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 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002)广州市荔湾区青少
年劳动技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购买本项目招 标文件。
6.特定的资格要求:
包组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002广州市荔湾区青少年劳动技术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购买本项目招 标文件。
6.特定的资格要求:
包组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
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 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到2025年05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售价:人民币300元一套。1.投标人购买招 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报名登记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10时00分
七、其他
①详细内容请参阅招 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②本项目各包组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包组一与包组二之间可兼投但不兼中。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