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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7 浏览次数:12

郑州市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7.84万元,招标人为郑州祥宁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相关信息的,需提供承诺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出现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情形;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处于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2024年度,如投标人2024年财务情况暂时未经审计的,可出具2021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或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应具有2022年01月01日(含)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的或者正在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电梯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合同订立时间为准

3.7信用情况: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信用 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注:若为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以证明相应许可参数级别:

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并提供制造商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代理商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注:若为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产品型式试验证书以证明相应许可参数级别:

(3)代理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0时00分到2025年05月27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二七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19—410103—70—03—036422,招标人为郑州祥宁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招标编号:25—GC—0218

2.3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水磨路北、萍湖路西。

2.4项目概况本工程占地38584.36m,容积率1.59,总建筑面积83956.3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0551.58平方米,规划地下机动车停车位497个;进展:9号—13号楼及1栋配套服务用房主体已全部封顶:1#—8#楼正负零以下负一层主体及周边地库全部完成。

2.5招标范围:为雍景城九号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电梯34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供货、运输、安装(包括吊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向政府机构报检和质保、质保期内保养和维修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备案标准。

2.8安全质量要求:安全生产零事故,自行承担己方人员、设备、材料、财产等安全。

2.9交货期:分批次供货与安装,每批次电梯的交货期限为45日历天;每批次电梯的安装期限为45日历天。

2.10质量保证期2年,以电梯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且取得电梯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明之日起计算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