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湖北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基地8#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仙桃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基地8#厂房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8.479643万元,招标人为湖北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湖北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基地8#厂房建设工程;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基地8#厂房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基地8#厂房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C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特定资格要求:
6.1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提供网站查询打印件扫描件);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17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HBYJCXT/2025/0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湖北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基地8#厂房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48.479643(万元)
6、最高限价:348.479643(万元)
7、采购需求:湖北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基地8#厂房建设工程: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特定资格要求:
6.1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提供网站查询打印件扫描件);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采购项目报名表及如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负责人)证明或法人(负责人)委托书、本公告第二条第6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登记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注代理公司对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提供资料的受理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齐全性负责;投标时,评标小组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1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