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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2025年度外置式颗粒燃烧机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3 浏览次数:11

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2025年度外置式颗粒燃烧机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2025年度外置式颗粒燃烧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控制价305.8650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2025年度外置式颗粒燃烧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2025年度外置式颗粒燃烧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2025年度外置式颗粒燃烧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

6、拒绝接受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7、拒绝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供应商报名;

8、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江西省烟草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

9、拒绝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违法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10、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9日17时30分

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网上转账缴纳资料费,并把缴纳凭证发送至邮箱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成功后通过邮箱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招标控制单价(万元/套)招标控制价(万元)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外置式颗粒燃烧机(含自控仪)450套333.000.6797305.8650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货物交付及安装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面完成交货,交货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

6、拒绝接受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7、拒绝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供应商报名;

8、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江西省烟草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

9、拒绝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违法行为的供应商报名。

10、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江西省烟草公司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必须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9、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邮箱,经审核合格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网上转账缴纳资料费,并把缴纳凭证发送至邮箱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成功后通过邮箱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9时0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