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一屠宰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NT2025-GYL-008
项目名称: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项目—屠宰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84056元
最高限价:34840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元)5000万羽宁都黄鸡屠宰加工1项目一1批详见“三、项目采购需求”3484056屠宰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可发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万玖仟元整(¥69000.00),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转账的,中标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货物全部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