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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外聘教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9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外聘教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5-A-004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外聘教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31.2996万,招标人为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外聘教师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外聘教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外聘教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项目需要落实

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 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 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 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填表领取。网上报名,具体

如下:供应商须编辑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地址、联系人、联 系电话等信息发送邮件至邮箱。邮件主题:“报名+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项目联系人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发送报名表。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后,以邮 件形式发送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联系人:刘工 18310177803 邮箱:zblg1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