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特种石墨及相关产品项 目电阻式台车焙烧炉采购项 目招标
(招标编号:BJ2025042708401000-02)
项 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及相关产品项 目(一期工程)电阻式台车焙烧炉采购项 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4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 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电阻式台车焙烧炉12台
范围:本招标项 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及相关产品项 目(一期工程)电阻式台
车焙烧炉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及相关产品项 目(一期工程)电阻式台
车焙烧炉采购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均不得在本项 目同时投标;
本项 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时30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及相关产品项 目(一期工程)已批准,招标人为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项 目资金已经落实,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 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 目名称: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石墨及相关产品项 目(一期工程)
电阻式台车焙烧炉采购项 目
(2)招标范围:采购电阻式台车焙烧炉12台
(3)供货期限:90日历天
(4)供货地点:包头市炭研新型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5)采购金额:8640.00万元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
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 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