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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公告=临海路加油站增加LNG加气设备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5-03-03 浏览次数:30

2025公告=临海路加油站增加LNG加气设备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临海路加油站增加LNG加气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德海石油制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集成撬装一体撬包含控制系统、加液机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海路加油站增加LNG加气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海路加油站增加LNG加气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在国内参与过1项加气设备采购项目。(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主要设备LNG储罐、潜液泵撬和加液机,其制造商须具备对应生产资质证书,包括:压

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D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及以上)、压力管

道元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减温减压装置B级及以上

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

5、投标人所投防爆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

6、信誉要求:(1)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参与投标期间无经营异常情况。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

8、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法人

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本公司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8日08时00分到2025年03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箱形式发送(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姓名+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告知。售价:8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服务地点:天津德海石油制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临海路加油站;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质量相关标准并满足行业要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苏工

联系: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