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船舶防台停泊点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广东省珠江西航道事务中心珠海航道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船舶防台停泊点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船舶防台停泊点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XC2025FW0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7,765.78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船舶防台停泊点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37,765.7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船舶防台停泊点建设项目
1.0(项)
详见第二章
937,765.78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本合同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于2025年实施,工期为90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按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2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船舶防台停泊点建设项目):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船舶防台停泊点建设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航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购买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上购买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将现场购买所需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致电
(2)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收款账号和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3)供应商填好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后,连同采购文件购买费用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购买登记成功(购买登记成功不等同资格和符合性通过,请知悉。)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23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珠海市
3.开启时间:2025年 5 月 23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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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bzx518@126.com
本文转自→https://www.zsztb.cn/class6/66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