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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城北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1 浏览次数:9

东海城北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509003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海城北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东海城北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本项目每月委托运营外包费用不得高于每月食堂营业收入的24%, (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苏教发函【2024】82号 文)(其费用包含劳务费用、水电油气费、设备零星维修以及其它支出),每月主辅食材支 出比例保持在75%以上(备注:每月盈余到学期结束公示返还给学生,计算公示:盈余=每月 学生刷卡总收入+食堂工作人员用餐费一每月主辅食材支出一每月委托运营外包费用),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海城北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城北高级中学食堂委托运营外包项目:

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209:00到2025-05-1617:00

获取方式:注:采购文件到代理公司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也可联系代理公司进行电子报名)。本校教职工及直系亲 属不得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215:00

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22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东海城北高级中学是一所公办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地处东海县富国路;

1、目前食堂就餐规模约1500余人,2025年9月份预计就餐人数约3000人。根据《省教育 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精神,食堂经营管理原则应由学校自营, 统一管理、保本运营,不对外承包、“联营”或“托管”。因本学校对食堂劳务能力不足, 经教育局同意后,学校经研究决定,现对食堂的管理服务面向社会餐饮公司进行劳务服务公 开采购。食堂的主辅食材由学校通过东海县中小学食材采购联合体负责统一供应,不包含在 本次招标范围内。

2、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为师生提供三餐服务。严格按照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如《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 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做好食堂卫生工作,提供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防范安全生产事 故发生,保证正常就餐秩序。学校食堂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采用新鲜安全的食品加工制 作。食堂环境应保持清洁,地面保持干燥。食品加工设备、用具、餐具等应按规范流程和要 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鼓励采用物理方式开展消毒。餐具须符合质量和环保标准。按主 管部门要求,学校食堂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监管系统,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公 开、阳光、透明。

二、项目需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每月委托运营外包费用不得高于每月食堂营业收入的24%,(省教育 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苏教发函【2024】82号文)(其费 用包含劳务费用、水电油气费、设备零星维修以及其它支出),每月主辅食材支出比例保持 在75%以上(备注:每月盈余到学期结束公示返还给学生,计算公示:盈余=每月学生刷卡总 收入+食堂工作人员用餐费一每月主辅食材支出-每月委托运营外包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 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设施设备,负责食品等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委托运 营商负责提供食堂管理、厨师团队和服务人员,负责食堂设施设备及餐具的维修保养和清洁 维护,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及餐用具洗涤消毒、原料入库、出库 搬运、食堂运营产生的水电油气费等服务,保证采购人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 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间如师生满意度调查低于80%,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2年期满后,如师生满意度调查达90%及以上再续签一年。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

(6)《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联系人:刘工 18310177803邮箱:zblg1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