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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14

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CHC-DL20250915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
生产许可证》;
7.2.供应商须承诺已在招采子系统已完成备案登记并获取医用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资格;
(包1适用)
7.3如涉及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文件(包2适用)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3日9:00-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3、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
远程获取;(1)现场获取凭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获取。(2)网络远程获取将填写后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比选文件费转账凭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发送扫描件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11时00分
七、其他
受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以下简
称“比选人”)委托,对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拟通过公开
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CHC-DL202509152
3、技术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二、比选范围
成都东部新区石板中心卫生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
三章。
包号采购内容入围家数
1西药9家(若:3家≤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9家,则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全部入围。)
2中药2家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药品
生产许可证》;
7.2.供应商须承诺已在招采子系统已完成备案登记并获取医用药品经营企业配送资格;
(包1适用)
7.3如涉及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文件(包2适用)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3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
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远程获取;
(1)现场获取
凭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
公章)获取。
(2)网络远程获取
将填写后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比选文件费转账凭
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
申请人公章)发送扫描件至邮箱。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5日11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
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