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货币处理机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货币处理机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0.00万元/年,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货币处理机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货币处理机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货币处理机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通用条款: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禁入名单、清退名单、负面清单中;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工行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人须如实报告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2专用条款:
(10)投标人应为货币处理机具(扎把机、全自动捆钞机、半自动捆钞机)设备生产商,具有生产基地和自有品牌;
(11)投标人应具备工行江西省分行全辖各机构(包括各分、支行营业机构)的配送、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7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货币处理机具项目
2.招标编号:JXRY20250144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4.招标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888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预算金额:150.00万元/年
7.项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8.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扎把机、扎把带、全自动捆钞机、半自动捆钞机、捆钞带。具体要
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说明书。
9.中标供应商数量: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4家,则最终入围2家;若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为3家,则最终入围1家;若有效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则本项目流标。
10.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5年05月07日起至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工 18518408518
E-mail:zszb12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