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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准区弘学路城中村改造地块房屋拆除及渣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06 浏览次数:8

泰准区弘学路城中村改造地块房屋拆除及渣土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RX-2B-2025042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案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秦淮区弘学路城中村改造地块房屋拆除及渣土处置项日已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案淮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针对粢准区弘学路城中村改造地块建筑物进行拆除,地块范围东至大明路,南 至育仁路,画至弘学路,北至宏光路;主要包含南京市秦准区大明路188号,大明路182号, 大明路178号,大明路186号,大明路178号,大明路172号,万邦整体等地块,总建筑面积 21265.62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项目预算:268万 元:最高限价:268万元:工期: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秦淮区弘学路城中村改造地块房屋拆除及渣土处置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秦淮区弘学路城中村改造地块房屋拆除及渣土处置项目:

3.1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至 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违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持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

料: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通过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土方量在1.3万方及以上的建筑 渣土运输处置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提供 的中标通知书必须经有形市场交易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所 标明的中标人(承包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土方量以合 同为准;(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与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内(不区分A、B类)企业签订 的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合同(提供有效期内合同协议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1)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 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 件规定,在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 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 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 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①根捂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 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日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项日经理,否则将作为 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 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将一级建 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编入哨应文件中,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 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眼内,若一级建造师证书 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5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 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 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06 09:00到2025-05-12 17:00

获取方式:4.1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相关材料可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或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盖单位公章原 件扫描PDF发送邮箱,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申请文件,具体格式详见附 件。4.4文件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614: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26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hb66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