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HCG2025089)
一、招标条件
本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处
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目无在建项目。
(3)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7日08时00分到2025年05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 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方式:现场领取 或网络领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14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网络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2025089
项目名称: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元
采购需求: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2025年10月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痛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处 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3))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秦件当事人 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 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 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4时00分(止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力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 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宣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 作为响应主体时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白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 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8310640219
邮 箱:zs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