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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 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发布日期:2025-05-04 浏览次数:6

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 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招标编号:XJSLTZ-2025-ZB-24)

项 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 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 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 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 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 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 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 目的招标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 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10时00分到2025年05月09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投标人对招标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11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 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