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SLTZ-2025-ZB-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清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市头屯河水厂预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 参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 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标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10时00分到2025年05月09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3)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二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 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投标人对招标公 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或转账,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具体交付内容及其他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
3)服务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变更、答疑及 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联系人:刘工 18310177803 邮箱:zblg1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