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R-2025-02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大亚湾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7845.2475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70.03394万元(按相关计费标准已下浮20%);建安工 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6875.21356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大亚湾区环润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0.00m',总建筑面积138644.51m',绿地率15%,容积率25,
建筑系数40.29%。计容总建筑面积12500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为107984.81m',配套 建筑工程(含宿舍楼、门卫、5G通信基站、配电网配电站)建筑面积为17015.19m'。不计 容面积13644.51m',地下室建筑面积8900.00m',架空建筑面积4744.51m'。机动车停车位
共50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共625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大亚湾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州大亚湾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下 列行业相应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 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须由施工资质企业为牵头人。投 标时需提交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3.3招标项目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组成)必须要 有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 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 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 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缴交、开标出场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01日09时30分到2025年05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代表持 投标登记资料于《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招 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
七、其他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区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人:惠州大亚湾区环润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亚湾西区南部片区,用地编号为SHN-02-04-01
2.4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0.00m',总建筑面积138644.51m',绿地率
15%,容积率2.5,建筑系数40.29%。计容总建筑面积12500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为 107984.81m2,配套建筑工程(含宿舍楼、门卫、5G通信基站、配电网配电站)建筑面积为
17015.19m'。不计容面积13644.51m',地下室建筑面积8900.00m',架空建筑面积4744.51 m'。机动车停车位共50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共625个。
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7845.2475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 限价为970.03394万元(按相关计费标准已下浮20%):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6875.21356万元。
2.6招标内容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在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基础上对本工程施工 图设计、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 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包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工作、包工、包料、包施工安全、包 施工质量、包工期、包工程质量验收、移交等。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及土石方 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 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充电桩工程、临水工程、临电工程、废气(涂装废气)工程、污水处 理站等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690个日历天。其中:1、设计工期:120个日历天(从签订合 同后开始计算,含审图合格时间)。2、施工工期:570个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 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阶段工期要求: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阶段实施,单项工程节 点工期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商定,中标人应自接到任务通知之日起,按约定工期完成任务。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质量要求为 合格。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下列行业相应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 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须由施工资质企业为牵头人。投 标时需提交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3.3招标项目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组成)必须要 有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 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 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 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缴交、开标出场均由牵头单位实施: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4.参与项目投标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持投标登记资料从招标代 理机构处登记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 视为无效。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代表持投标登记资 料于《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等资 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登记资料
(1)封面,须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含各方单位全称);(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需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登记手续的,需提 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有效的第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采用正本 复印件),每页均需盖有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注: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 不代表通过初步审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621167650
E-mail:tbhb66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