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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院区1号楼食堂外包

发布日期:2025-05-10 浏览次数:8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院区1号楼食堂外包
受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委托,对其郑州院区1号楼食堂外包项目采用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和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1号楼食堂外包项目
1.2项目编号:HNZB2025090251
2.采购内容
2.1采购范围: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院区1号楼食堂外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项目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在项目期限内的服务进行审核评价,通过审核的续签合同。
2.3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院区南院区1号楼楼内。
2.4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营业执照或与其相关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文件须为近一个月内开具,同时提供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磋商发布之日或以后)网页截图,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磋商发布之日或以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磋商,即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显示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为磋商发布之日或以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4.4文件费用:每份500元。
4.5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内开具,同时提供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证明)、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5)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发布之日或以后);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磋商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磋商响应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13011866500
E-mail:zbcg2888@163.com